(合肥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合肥 230601)
摘要:包公是中国清官文化的符号。清官文化在中国的形成和延续,反映了在君主专制的封建时代,无权无势的底层民众对清明政治的期待和对主持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的祈盼。中国清官文化的基本内涵,是以儒家的民本思想和封建道统为核心。清官廉臣虽有缓和社会矛盾、为巩固封建帝制服务的一面,但他们刚正不阿、惩恶扬善的道德人格却有超越时代和阶级的普适价值。
关键词:包公;清官;道德人格;普适价值
中图分类号:
Brief Argument on Lord Bao and Chinese Culture
in Thinking Highly of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
He Feng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HefeiUniversity, Hefei 230601)
Abstract: Lord Bao symbolizes Chinese culture in thinking highly of the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 The forming and lasting of this culture in China reflects the expectation of the powerless people living in the lowest caste for lucid politics and their hope for the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 to uphold justice or plead for justice on behalf of them.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uch culture is based on Confucianism’s idea of people centered and feudal morality. On the one hand, those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s in the history can moderate the social crisis and do a service to consolidate the ruling of the feudal system. On the other hand, their morality and personality in being upright, above flattery,publishing evilness and praising goodness embody the universal values which surpass the times and the classes.
Key Words:
Lord Bao;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 Morality and personality;Universal values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人(今合肥市肥东县人),是中国北宋时期的一代名臣,也是中国清官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关于“清官”一词,有研究者指出,“查正史记载,始见于《清史稿》” [1]然而明代李贽在《焚书》卷四《杂述· 因记往事》中已有“彼为巨盗,我为清官”之说,将清官与巨盗作比, 前者则有“清正、清廉”之意。早在金代,诗人元好问在《薛明府去思 口号》一诗中也出现了清官一词:“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 府到,人信有清官。”从“清官”一词的出现和流传的时间来看,它显然与包拯关系密切,应该是在包公故事流传之后才得以普及的。[1]千余年来,包拯几乎是清官的代名词,他为官清廉刚正的传奇和美名在中国民间几乎家喻户晓,代代相传。从历史人物到文学形象,随着时空的延伸、民间传说的日益丰富和版本更新,包拯从人到神,从具象到抽象,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理念和精神的化身,同时也成了中国特有的清官文化的图式符号。
1 中国清官文化形成的主要缘由
清官文化的形成就外部因素而言,主要是源自中国封建社会的政体性质、法制环境和等级制度。因为封建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君主集权制,它没有为百姓黎民的民权诉求提供公平公正评判的法制保证,往往只能由那些敢于主持正义、为民请愿、为民说话的个别清官来惩治贪官恶吏,消解民怨,缓解社会矛盾。久而久之,清官就成了那些长期处于被剥夺话语权、申诉权和自身利益维护权的普通百姓祈盼的救星、崇拜的偶像和想象性的集体无意识,也逐渐积淀演化成了中国所特有的清官文化。“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颇为流行的民谣,反映了封建时代中国细民百姓对官场腐败、墨吏贪财、钱大于法的黑暗政治的揭露和讥讽。与此相反的另一则民谚是:“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对这句话,有两种解释:一是说打官司若没钱疏通关节,就去找包公申诉;二是说拉关系、打通关节的事,根本到不了包公那里。无论哪种解释更贴切,其意都是赞颂包公为官刚正清廉,铁面无私,是老百姓心中真正的清官廉臣。由此可见,包公所以被中国黎民百姓称为“包青天”,且代代相传,奉为清官楷模,一方面是因为在君主专制、恶吏横行的封建时代,无权无势的底层民众始终心存对为民伸冤、仗义执言的清官的祈盼,同时也表现了中国大众对包拯道德人格的礼赞和由衷敬仰。
中国历朝历代吏治混乱、官场腐败已是普遍现象和难治顽症,但也时有一些口碑颇佳的廉吏出现,如:唐代的徐有功,明代的况钟、海瑞,还有明清之交的于成龙等都是廉洁清正、惩治污吏、爱民亲民的清官良吏。他们虽在匡正时弊,澄清冤案,拯救黎民百姓方面政绩卓著,缓解了社会矛盾,但由于封建社会人治制度的根本性缺陷,致使他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时连他们自己也性命难保。徐有功因惩治奸官恶吏得罪权势,三次被控死罪,屡遭迫害。海瑞因直言上疏嘉靖帝获罪下狱,差点丢了性命,此乃清官难做的典型案例。然而,在贪官恶吏瞒上欺下、横行肆虐的封建时代,清官廉吏哪怕是寥若晨星,也是老百姓心中的一盏明灯和心向往之的救星。于是,民众即以口头传说、民间故事和小说戏剧等形式赋予了清官许多传奇经历和神性色彩,以此来表达他们对清官的赞颂和对清明吏治的期待。久而久之,清官文化就成了在中国民间最具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的一种本土文化。
2 清官的人格魅力与政治风险
在各种版本的故事传说和小说戏剧等民间叙事中,作者都不约而同地描述了包公为官刚正清廉的人格魅力以及他为民伸冤、为民请愿的几起典型案列。如:包公在肇庆端州任知州三年,两袖清风,视朝廷贡品—端砚为身外物,离任时,连百姓赠其作纪念的端砚他也坚辞不收,故留下了“不持一砚归”的千古佳话。又如:他在家训中明示,“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2]他痛斥贪官,指出“贪者,民之贼也”,并请求“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3]据《仁宗实录·包拯附传》记载,包拯居家简约,“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2]包公不仅自己恪守清廉,身先示范,而且对亲友族人同样从严要求,不徇私情。如:公元1053年,包公因丧子回庐州任职,其舅仗势欺人,受害人告到包公处,包公毫不袒护,立即依法杖责家舅。此事在当地引起轰动,清官美名不胫而走。在开封任职时,为了主持公道,秉公办案,他断绝了与亲戚友人的一切书信往来,不接受任何人的说情,严厉处置了一批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的达官贵人和市井无赖。他还撤消了刁难勒索百姓的“门牌司”,让告状的人可直接到衙门前呈交诉状,杜绝了官府门吏对百姓的盘剥,深受民众的拥护和交口赞誉。包拯的清廉刚正并非一时一事,而是终身一贯,早在青年时期他就写下了这样一首明志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4]据《宋史·包公传》记载,包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惮之”。当时朝廷对他的评价是“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5]吴奎在包拯《墓志铭》中称其“峻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一。”[4]北宋名臣欧阳修尽管与他政见有所不合,但对他的品格操行依然敬服赞佩,称其“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5]包拯不仅在清廉律己、秉公无私方面堪称典范,他还时时关心民众疾苦,为民请愿,力主“薄赋敛、宽力役、救荒馑”。[3]如:庆历四年,长江中下游出现旱灾,百姓处于饥荒之中仍要缴税,包拯为此四次向皇上奏章,请求体恤黎民疾苦,减轻百姓负担。他还急奏朝廷《请救济江淮灾民疏》,同时打开粮仓,解灾民燃眉之急。为此,江淮民众都称他为“再生父母”。由于包公历来廉洁亲民,一身正气,所以后人赞誉他是“正气大名留宇宙”,“道直千秋同岳峙”。[5]
长期以来,包拯深受民众的爱戴和景仰,不仅是因为他为黎民百姓做了不少善事,惩治了不少贪官恶吏,更重要的是他清廉律己、刚正耿直、嫉恶如仇的人格精神赢得了人们的普遍敬重。据《宋史》卷316《包拯传》记载:“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2]海瑞与包拯亦有相似之处。海瑞一生清廉守正,刚直不阿,敢于犯颜强谏,惩治腐贪,且体恤民情,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嘉靖帝曾这样评价海瑞:“海瑞,乃大明之神剑,唯德者堪能用之”。
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对清官廉臣的态度往往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希望朝廷上下有能更多包拯、海瑞式的忠臣廉吏,帮助朝廷匡正时弊,威慑邪恶,取信于民,致使皇朝永固;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包拯、海瑞式的谏臣得罪贪官恶吏太多,引起群臣不满,会动摇自己的统治基础。这样一来,清官就常有难以预料的政治风险,因为他们总是被置于官场派系斗争的风口浪尖之上,稍有不慎,皇帝就会兴师问罪。仁宗对包拯的宽容,那是特例,即便如此,包拯也因弹劾外戚张尧佐触犯了仁宗,被调离京城长达四年。海瑞因惩治贪官遭排挤,竟被革职闲居长达十六年之久。所以中国的清官文化有时为官方所认可,以致成为主流文化的分支得以延续,清官也常被朝廷当做忠君为民的良臣廉吏和遵守最高封建道德的典范予以推崇,但清官和清官文化的弘扬又始终为朝廷所戒备,只要清官的言行触犯了“龙颜”君威或得罪了皇帝的宠臣心腹,只要民间借弘扬清官文化来伸冤告状或反官场腐败,朝廷往往就会毫不犹豫地惩戒贬谪清官,或压制民间对清官文化的宣扬。
3 清官道德人格的普适价值与文学传承
中国的清官文化就其基本内涵而言,主要是以儒家的民本思想和忠君尽职克己的封建礼制道统为核心。但在不同时代或不同情形下,其内涵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当天灾降临、民生艰困时,民众更为期待的主要是那些能够体恤民情、关爱百姓的清官出现;当政弊时乖、奸臣当道、是非颠倒或冤案发生时,民众盼望的自然是那些敢于仗义执言、惩贪锄奸、为民伸冤的清官大老爷。此时人们对清官文化内涵的理解和界定就会以儒家的民本思想为主。作为封建朝廷所认可的清官和清官文化,往往更为强调的是那种忠君尽职和清廉克己的忠臣廉吏与封建的礼制道统。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朝代的更替,人们对清官的认定和对清官文化内涵的理解及诠释可能会出现某些差异,但基本定义几乎没有多少改变。历朝历代的清官廉吏大多以忠君辅政为己任,以惩贪除恶、为民伸冤以及清廉自守为表征。封建社会清官廉臣所作所为的基本出发点虽然是为缓和社会矛盾,以巩固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服务的,但他们刚正不阿、惩恶扬善的道德人格却具有超越时代和阶级的普适价值。黎民百姓在以等级制和人治为基础的封建专制时代,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律法的施行也往往因人而异,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正是对中国封建社会公正缺失,尊卑有别,刑、礼按等级划分的典型诠释。(尽管学界对《礼记》中这句话的原意读解有分歧,但在按尊卑高下严格划分等级的封建社会,刑、礼的不公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这种生存环境中,底层百姓自然要祈盼能替他们伸冤说话的救世主、清官大老爷出现。但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能铁肩担道义、为民做主的清官毕竟很少,于是,百姓黎民就借助口口相传的清官故事来寄寓自己对清官的祈望和景仰,历代文人和剧作家也就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整理加工,改编或创作了系列清官传奇和剧本。其中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自然要算包公题材的文学作品了。从宋元开始到明清之际,据不完全统计,包公题材的传奇小说就有数十种,各类剧种的包公戏更是难以计数。如:宋元之际罗烨编的《醉翁谈录》公案类故事中就有《三现身》,有研究者认为,它应是冯梦龙编《警世通言》中《三现身龙图断冤》故事的来源。另有冯梦龙编《醒世恒言》中的《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洪梗编《清平山棠话本》中的《合同文字记》,还有明代安遥时编的公案小说集《龙图神断公案》(十卷)和中篇小说《五鼠闹东京》,更为著名的是清代无名氏根据说书艺人石玉坤《公案传》改编的《三侠五义》(原名《忠烈侠义传》)。明代词话则有:《新刊全相说唱包待制出身传》,《新刊全相说唱包龙图陈州粜米记》,《新刊全相足本包龙图断曹国舅公案传》,《新编说唱包龙图公案断歪乌盆传》,《新编说唱包龙图断白虎精传》等。这些有关包公智断疑案、为民除害的故事传奇和小说话本为元明清各类包公戏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元代杂剧中的包公戏就有21种,现存11种: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包待制三勘蝴蝶梦》,武汉臣的《包待制智赚生金阁》、李行道的《包待制智勘灰栏记》、郑廷玉的《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曾瑞卿的《王月英月夜留鞋记》、无名氏的《包待制陈州粜米》、无名氏的《包待制智赚合同文字》、无名氏的《叮叮当当盆儿鬼》、无名氏的《神奴儿大闹开封府》、无名氏的《鲠直张千替杀妻》。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蒙古族作为统治者,实行了尊蒙贬汉的民族歧视政策,他们把国人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蒙古人奉为至尊,汉人和南人则等而下之。当时蒙古人独揽朝廷军政大权,但他们素质低下,在审理案件时多半由下吏操纵,而这些吏又贪赃枉法,不分是非,于是黎民百姓往往有冤无处伸,求告无门。吏治的腐败和权势的横行,使广大民众非常渴望清官的出现,希望清官为他们伸张正义、平冤昭雪。由于现实生活中清官寥若晨星,一些仕途受阻的知识分便创作了一系列包公戏,把内心的忧愤和百姓的愿望诉诸于笔端,同时也对黑暗吏治予以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元代戏曲中的包公始终是与清廉刚正、铁面无私、不畏权贵的清官形象联系在一起的。如:《包待制陈州粜米》主要是写包公去陈州为民除害,开仓粜米的故事。包公为调查事实真相,不惜为娼妇牵驴,问题查清之后,又力排阻力,坚决惩处了污吏刘时中和杨金吾。又如:《包待制三勘蝴蝶梦》中的王老汉被权贵恶霸葛彪打死,而王老汉的三个儿子为父报仇打死了葛彪。包公不畏皇亲国戚葛彪家族的权势,敢为孤儿寡母做主,用一个本该死的囚犯换回了他们的性命。这出戏反映了包公对权贵的蔑视和为民做主的清官立场。在元代戏曲中,包公作为 清官形象的基本特征已逐渐定型,并深深扎根于普通百姓心中。
在《包待制智斩鲁斋郎》一剧中,包公为了惩处为非作歹的权贵鲁斋郎,还运用了智慧巧计。因鲁斋郎持有御赐金牌,可免死罪,包公不能斩他。于是包公巧用汉字特点,把“鲁斋郎”名字写成“鱼齐即”,蒙混皇帝,等皇帝批示斩首后,他又添上笔画写成“鲁斋郎”,终于处死了地方一害。在《包待制智赚生金阁》中,包公故意炫耀宝物,使庞衙内放松警惕,最终从庞衙内处骗出他从郭成手里强夺的生金阁,最终将庞衙内正法。这些故事都集中反映了清官包公在断案和除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继后,包公形象就逐渐被赋予了某些神化色彩。有的戏曲极力渲染包公明察秋毫,断案如神,又可沟通阴阳两界的超人神性。在《包待制智勘后庭花》、《包待制智赚生金阁》、《神奴儿大闹开封府》和《叮叮当当盆儿鬼》等戏曲里,作品都描写了包公和鬼魂打交道破案的故事。包公常借鬼魂托梦来断案,还有冤魂告状、旋风引路、鬼神显灵等情节。戏剧中的这些描写无疑带有迷信色彩,但它们也反映了黎民百姓期待有清官为他们伸冤作主的迫切愿望。
明代故事、戏剧、小说和说唱中的包公形象与元代相比略有变化,不少作品有意渲染他在破案中的超人智慧,但基调也依然是老百姓心目中的一代清官廉臣。明代包公戏共有9种,现存5种:童养中的《胭脂记》、沈璟的《桃符记》、欣欣客的《袁文正还魂记》、无名氏的《高文举珍珠记》、无名氏的《观音鱼蓝记》。上述戏剧中的包公形象基本保持了元代戏曲中的包公不畏权贵、为民伸冤和聪明机智的清官特征。但明代戏曲中的包公形象比元代更为丰富,包公常常成为料事如神的破案者,因为人们希望包公既能清正廉洁,又能断案如神,为民伸冤。
清代戏曲中的包公形象已开始出现从清官到忠臣的类型转换。由于清朝统治者从明朝灭亡中吸取了教训,意识到要巩固皇权,就必须大肆宣扬儒家的忠君思想,使更多的汉族使臣和文人为其服务,因此,他们有意宣扬包公忠君和忠于朝廷的一面,试图让汉臣为之效仿。于是清代文学作品中包公形象的清官特征已被一代忠臣和神探的光彩所遮蔽。 清代包公题材的小说有《三侠五义》、《万花楼》等,包公戏则有《铡美案》、《探阴山》、《打銮驾》、《铡包勉》、《断后》、《打龙袍》、《琼林宴》、《双包案》、《五花洞》、《铁莲花》、《血手印》、《行路哭灵》、《乌盆记》、《九头案》、《碧尘珠》、《神虎报》、《摇钱树》、《卖花三娘子》、《花蝴蝶》等。在上述作品中,清官包公、忠臣包公和神探包公的交互融合,一方面反映了时代的变迁所导致的民众期待心理的微妙变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清代包公戏主题的多元及转移。
4 关于中国清官文化的反思
中国清官文化的历史延续和历代百姓对包拯等清官廉臣的祈盼、记忆和传扬,让我们既感到一丝欣慰,看到在中国这个历尽沧桑的文明古国,为国为民的清官廉吏不绝于世,凛乎青云、气贯长虹的道义永存,但它又让我们不免心生悲哀。中国属世界四大文明发祥地之一,勤劳智慧的中华民族一方面创造和传承了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这种文化在发育过程中又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随着帝制集权社会制约模式的过早成型和僵固,社会中下层(尤其是普通民众)的基本权益就难以获得独立于皇权之外的律法保护,甚至连基本的诉权和话语权也没有。当官民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或纠纷时,处于弱势和受到伤害的大多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面对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伸的严酷现实,黎民百姓只有祈盼青天大老爷的出现。包拯等清官的问世,既给民众带来了伸冤的希望,但也以自身的人格辉晕遮蔽了制度缺失的黑洞。中国民众只知翘首以待清官的从天而降,或礼赞清官的道德人格,却不知追问和弥补制度本身的缺失。民众对清官的祈盼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律法的呼唤、对公正的崇拜,但其实质还是与律法和制度意识有所区别的人治思想,这难道不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和理性精神萎弱的表现吗?一个为历代民众赞颂的清官,无疑是一座道德典范的丰碑,但一个民族仅仅有这座丰碑是不够的,因为它既不能阻止也不能杜绝冤案和悲剧的发生。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主要还是依赖于制度的设计和建设。构建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的现代文明国家与和谐社会,既需要弘扬为国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清官精神,更需要设计和推行能够真正体现民主法治原则,能有效阻止和惩治腐败,能为老百姓维权和伸张正义的律法制度。当我们铭记历史包公、反思清官文化的时候,重要的是要呼唤“制度包公”的出台和制度文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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